GMAT逻辑的N种凌乱(2)- 混为一谈
来源: | 作者:passion | 发布时间: 2015-05-24 | 13324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/王可达 

学名

英文常作Complex Question,维基百科译成“复合问题。”

两件其实有区别的事物因为形貌接近,被误会为一回事。 [攻击方式] 提出两个事物之间的区别,当一个事物发生作用时,另一个有可能不存在。 [防御方式] 提出两者之间的充分必要联系。


与上一篇提到的“非黑即白”相似,“混为一谈”指的是人们用过于简单的思维把实则不同的东西归为一类,就是我们俗话中所说的“弄混”。

音乐人高晓松曾在访谈中提到和老狼“被弄混”的故事:《同桌的你》最火的时候,有一次我路过公用电话亭,听的清清楚楚一个人说,“我在北京比你清楚,老狼就是高晓松的笔名”。(达批:这事儿要怪只能怪国人的音乐常识太差,分不清创作者和演唱者的区别,要不汪峰干嘛要跟旭日阳刚打官司呢。)

春节晚会上刘小光直眉瞪眼的拿着DVD光盘对赵本山说:“你把这张敌敌畏放进去”。(达批:这段子有故意误导大家小看农民兄弟英语水平的嫌疑。有机会去秀水街看看,保证颠覆你的印象。)

“哇塞,年轻时的乔布斯长得真像阿汤哥啊。”(达批:这也不能怪中国人分不清白人长相的差别,哥们儿我当年在美国大街上行走,经常被误以为是李小龙的模仿秀冠军,各种合影不计其数。篇幅限制,此处省略我和李小龙的对比照两张,自己想象去吧。)

不懂篮球的女生不知道“犯规”和“违例”的区别,就如同不懂化妆品的男生不知道“眼线”和“眼影”的区别一样。以上这些例子都来自于三个字:不熟悉。这是弄混现象的最常见原因,也是大部分人敢于理直气壮承认错误的底气所在;“假如我一大男人比你们女的还了解化妆品该怎么用,你敢嫁我么?”言外之意,哪天如果你看见老公带一男朋友回来,别觉得奇怪哈。

另一种致病原因,就危险了许多。它来自于人们思维习惯中的懒惰细胞,草率的把复杂门类归为一种,甚至是自以为熟悉的东西。反思一下自己,有多少人弄不清性格和品行的区别,有多少人分不出快乐和兴奋的差异,有多少人不理解情绪和情感的微妙不同,有多少人将理想和欲望同日而语。好在,GMAT不考知识背景和对概念的辨析能力,即使我们平日里有混淆某些事物的劣根陋习,考试也给了我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:文章给出的信息,就包含了所有我们需要知道的内容。剩下的,就是管好自己的大条神经,和想当然的混为一谈。


 (1) GMAT逻辑题:Waste management companies, which collect waste for disposal in landfills and incineration plants, report that disposable plastics make up an ever-increasing percentage of the waste they handle. It is clear that attempts to decrease the amount of plastic that people throw away in the garbage are failing.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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